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國家美術作品收藏和捐贈獎勵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
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蘇省、浙江省、湖北省、廣東省、陜西省文化和旅游廳(局),中國藝術研究院、中國美術館、中國國家畫院:
根據(jù)《國家美術作品收藏和捐贈獎勵項目實施辦法(暫行)》(文藝發(fā)〔2015〕13號)要求,文化和旅游部將于2024年繼續(xù)組織實施國家美術作品收藏和捐贈獎勵項目,現(xiàn)將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項目實施單位應結合各自收藏工作實際情況,統(tǒng)籌安排捐贈性收藏項目與常規(guī)收藏項目。參與申報的項目應符合以下要求:
(一)項目符合《國家美術作品收藏和捐贈獎勵項目實施辦法(暫行)》相關規(guī)定;
(二)項目計劃于2024年內實施并完成;
(三)項目納入本單位年度收藏計劃,有配套經費保障項目順利實施。
二、申報材料
(一)申報表。包括經費預算、作品情況、項目實施方案、項目推進情況等。
(二)項目情況。包括但不限于擬實施項目的藝術家簡介、作品圖錄等,作品圖錄應包括作品名稱、尺寸、材質、年代、完好程度等具體信息。
(三)捐贈協(xié)議或證明捐贈意向的材料。
各項目實施單位須分別準備紙質版和電子版申報材料,紙質版申報材料應以A4紙打印裝訂,一式兩份。
三、實施步驟
(一)申報。各項目實施單位將申報材料按程序逐級報送至所在省(市)文化和旅游廳(局),并由省(市)文化和旅游廳(局)負責統(tǒng)一報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。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。
紙質版申報材料(一式兩份)寄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;電子版申報材料發(fā)送至指定電子郵箱,郵件標題注明申報單位和項目名稱。
(二)審核。各相關?。ㄊ校┪幕吐糜螐d(局)負責對申報項目的可行性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進行審核,并出具審核意見;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負責對直屬單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。
(三)評選。相關領域專家將從作品藝術質量、數(shù)量,所涉及藝術家的藝術地位和學術成就、社會影響及其作品的市場價格等方面對項目進行評選,評選結果在文化和旅游部門戶網站予以公布。
四、其他事項
(一)申報時間:即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(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)。
(二)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人: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美術處 趙媚媚
聯(lián)系地址:北京市東城區(qū)朝陽門北大街10號,郵編100020
聯(lián)系電話:010-59881765
電子郵箱:whbyss926@163.com
【來源:文化和旅游部網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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